1861年:休斯肯遇刺案
1861年 & 1862年:东禅寺事件(冲击英国驻日公使馆,甚至发生白刃战)
1891年:大津事件(刺杀俄国皇太子)
1895年:李鸿章遇刺案
1928年:济南惨案(山东特派交涉员蔡公时被虐杀)
1932年:阴谋炸死李顿调查团(来东北调查“九一八事变”真相)
1937年:纳奇布尔-休格森事件(日本海航扫射英国驻华大使座驾)
1938年:埃里森事件
1939年:天津租界封锁事件
1964年:赖肖尔刺杀事件
2026年:村田晃大刺杀未遂
日本从未真正从骨子里接受过《维也纳外交公约》所代表的文明秩序。 它的外交历史就是一场不断的“独走”和“刺杀”秀。1891年大津事件后,明治天皇还知道坐火车去给尼古拉二世道歉;而2026年的高市早苗,还在电视上谈论“遗憾”和“强硬”。
从关东军在东北的“独走”引发九一八事变,到1937年扫射英国大使座驾,这些行为在发生之初往往是中下层军官或现场指挥官的私自行动。日本高层(政府与统帅部)面对“独走”时,极少进行严厉追责,反而往往因为“既成事实”和“爱国热诚”而选择默认甚至追认。这种纵容,让《维也纳外交公约》所赖以生存的中央政府威信在激进派面前形同虚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