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来自《因反对装电梯,住户养200只猫报复邻居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严格来说,是无法可依。

“家里”属于私人空间,在家养猫是个人自由,清理不及时也只能调解,邻里起诉也很难定损,更别说集体起诉的门槛可比个人应诉高多了,因此邻居走法律程序的成本是很高的。

物业在法定义务上是要听业委会的,但现实中有几个小区成立过业委会,有几个业委会是常驻机构,有几个常驻机构能制定、执行业主自律公约?

山东前些年流行过一段合村并居的小区,村民经常在楼顶晾晒衣被,后来因安全检查被小区锁住了楼梯间的防盗门。然后顶楼的村民在楼梯间安装了个铁门,在楼道里养了好几条大型犬,和文中描述的一样吃喝拉撒臭气熏天,物业、街道、派出所来了都没用,最后还是找已经解散了的原村委会班子出面才摆平的。